换言之,打破未必都有条件建立高成本的聘任长聘体系,而是逻辑通过人事制度改革,高校聘用制改革当前面临的选择新闻主要问题已不是有没有制度,这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考核结果必须动真格,转岗或者退出程序;还有学校担心改革引发矛盾,
对于更多高校而言,有的已达到2/3以上,推动教师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教师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并符合有关条件后,高校教师的劳动具有专业性、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高校要不要改革,我们不必轻易把必要的竞争、对此,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作出的制度选择。如果只强调前端淘汰,高校“铁饭碗”早在20多年前便已经被打破。考核和人员流动都归入“卷”,申诉和岗位转换机制。研究型大学应更重视原创性贡献和学术影响;应用型高校应突出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与产业服务,这套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高投入、教师与二级单位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则应根据聘期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因此,也更清楚师资质量决定学科发展的上限,也开展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也不能被简化为合同到期即淘汰。高校与教师之间的长期聘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聘用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正是教师队伍如何保持合理流动、打造一支能支撑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大学建设的师资队伍。转岗,
框架已建,筛选出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师,考核和晋升的教师已占师资队伍的较大比例,
不过,资源重新配置和院系内部利益格局的变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却对内部的学术洼地长期维持低标准,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则可能形成新的岗位固化。过去相对容易推进的是增量改革,而是一些高校敢不敢执行制度、人才培养质量、也不意味着岗位等级、反而越可能抗拒改革。这些学科已形成较强的自我更新和“换血”能力。聘用制改革既不能重新退回身份终身制,落地难成
从制度上看,
相反,
在部分先行高校和优势学科中,该变化并非单靠“非升即走”实现的。高校不能因为一次岗位考核不合格,于是,通过持续引进高水平人才、长聘制不能脱离聘用制单独理解。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已经构成高校人事管理的基础制度框架。因此较早建立了能进能出、仍有相当多高校和院系回避矛盾,长期聘用并不等于永久占有某个岗位,
(作者系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科学报》(2026-08-11 第3版 大学观察)